• 作者:bnertdgf
  • 积分:284
  • 等级:二年级
  • 2019/6/14 17:28:51
  • 楼主(阅:1711/回:0)老公婚前按揭买房 现在房价涨了三倍!离婚会怎么分?

      微友问:家里的房子是老公在结婚之前买的。婚前付了首付,婚后每月付按揭。

      这几年,我们的和昌都汇华郡小区的房子一下涨了三倍,从原来的八十万元,涨到了现在的三百多万。之前老公曾给我写过一张纸条,承诺如果离婚房子会分我一半,纸条在我这里,有他的签名,但没有经过公证。

      请问这张纸条有律效力吗?如果离婚,房子该如何分配?

      签约律师苏迪亚:浙江中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,擅长民商事、婚姻家事等民事律实务。

      根据最高人民院《婚姻司解释(三)》第十条的规定: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

     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婚姻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
      因此,如果离婚,对该房屋你可以分得你与丈夫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的一半,同时,该房屋婚后还贷期间的增值部分,你也能分得一半。

      至于你丈夫曾经写给你的纸条内容,因涉及到离婚时的财产分割,如果你丈夫在人民院离婚时反悔,那么根据最高人民院《婚姻司解释(三)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,并根据实际情况依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

      综上,人民院可能不会支持钢铁新村小区的房子分你一半的诉讼请求。



    目前不允许游客回复,请 登录 发表言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