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作者:etdgfey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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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9/5/18 12:09:45
  • 楼主(阅:1302/回:0)二手房指南:买二手房可以只过户房产证吗?

      近期不少网友咨询买荷塘月色小区的二手房房产证已过户,土地证未过户,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?特别是不清楚原房主土地证是否继续有效?担心会因为没有新的不动产权证,又没土地证,使自己合权益受损,给以后生活带来麻烦。

      两证办一证 新政实施了

      网友高先生2月份在蜀山区买套金鸟花园小区的二手房,3月份时房产证已经过户,准备办理土地证时,新的不动产权登记实施了,既办不了土地证,又无换领不动产权证。

      据悉自4月8日合肥市不动产证书正式实施后,已不在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、房产证。原房产证、土地证依然合有效,不要求强制更换。

      按照国家规定“权力不变化、证书不变更”的原则,高先生新办理的房产证同样有效,但是否意味着原房主的土地证也有效?这一点一直困扰着他。

      疑问:原房主土地证是否有效?

      “打电话咨询时,都是那句原证书有效,就是没人说原房主的土地证是否有效。”高先生无奈道,电话咨询了不动产登记机关工作人员,得到的答复是原证书有效,也没人明确说原房主的土地证无效,想换新证更不可能。

      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,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、转移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。因此产权不转移工作人员不能办理新证。

      既然不能换新证书,高先生就想知道原房主的土地证是否有效。“如果按字面意思理解,是否意味着原房主的土地证依然合有效,以后换新证是不是还需要用到原房主的土地证?”

      高先生表示,买房子是自住,以后什么时候再卖还不一定,到时候真不一定能找到原房主,就算能联系上原房主,人家愿不愿意配合还不一定呢。现在房子已经在自己名下,如果原土地证还继续有效,一定会影响自己的合权益。

      回复:地随房走 房产过户土地转移

      针对高先生这种情况,市国土资源局回复称,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本实施细则施行前,依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。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,房产过户已登记,该房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也实际转移,因机构整合原因,土地证暂不能换发,但并不影响权利使用。

  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房地产转让、抵押时,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、抵押。

      因此高先生房产证已经过户,虽然没有土地证,该套房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实际转移。

      若以后房屋权利发生变化,房产转移或变更情况,需要办理记载土地信息的证书,凭现持所拥有的证书原件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至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换发不动产登记证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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